律師把離婚訴訟提交后的第三天,法院就發來了傳票,通知我們下周開庭。我拿著傳票,心里沒有緊張,只有一種終于要解脫的平靜。閨蜜陪我一起去律所,跟律師商量開庭時需要注意的事項。
律師把整理好的證據清單放在我面前,一項一項跟我核對:“這是你老公給林薇薇的轉賬記錄,一共三十五萬;這是他給林薇薇買鉆戒、包包的消費憑證,大概十萬;這是林薇薇名下學區房的登記信息,還有他們的聊天記錄截圖,這些都能證明房產是用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。開庭時,只要把這些證據提交上去,法官大概率會支持你的訴求。”
我點了點頭,心里更有底了。“那財產分割方面呢?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已經簽了買賣合同,定金也收了,這筆錢該怎么分?”
“這套房子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,賣房所得的錢也應該平分。”律師說,“但你老公擅自處分共同財產,給林薇薇買房、花錢,屬于過錯方。根據法律規定,過錯方在財產分割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我們可以要求法院判決賣房所得的錢大部分歸你,同時讓你老公返還他轉給林薇薇的錢和房產。”
“好,就按你說的辦。”我堅定地說。我不僅要離婚,還要拿回屬于我的一切,不能讓他和林薇薇占一點便宜。
從律所出來,閨蜜拉著我的手說:“別擔心,開庭的時候我陪你去。有律師在,還有那么多證據,咱們肯定能贏!”
我笑了笑:“嗯,我不擔心。現在我只想快點結束這一切,開始新的生活。”
回到閨蜜家,我剛放下包,手機就響了。是一個陌生號碼,我猶豫了一下,還是接了。電話那頭傳來林薇薇的聲音,很尖銳:“你就是張婷吧?你憑什么讓我還你錢?憑什么讓我賣房子?那些錢是陳峰自愿給我的,房子是我自己買的,跟你沒關系!”
我聽到她的聲音,心里一點都不生氣,反而很平靜。“林薇薇,你別跟我狡辯。陳峰給你的錢,是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,他沒有權利擅自處分。那套學區房,也是用我們的錢買的,你必須還給我。如果你不還,法院會強制你還的。”
“法院?你以為法院會幫你嗎?”林薇薇冷笑一聲,“陳峰說了,他會幫我,他不會讓我還的!你別做夢了!”
“他幫你?”我覺得很可笑,“他現在自身難保,怎么幫你?你還是醒醒吧,別再被他騙了。”
說完,我就掛了電話。我知道,跟林薇薇多說無益,她現在還沉浸在陳峰編織的謊言里,等開庭的時候,她就知道現實是什么樣了。
開庭的前一天,陳峰突然給我發了條短信,用的是另一個陌生號碼。短信內容是:“老婆,明天開庭,我們能不能私下談談?我不想鬧到法庭上,對誰都不好。我們好好商量一下財產分割的事,我什么都聽你的,好不好?”
我看著短信,心里沒有一絲波瀾。他現在想跟我私下談,不過是怕在法庭上輸得太慘,怕自己什么都得不到。我沒有回復他的短信,直接把這個號碼也拉黑了。
開庭那天,我和閨蜜早早地就到了法院。陳峰也來了,他穿著一身西裝,看起來很憔悴,眼睛里滿是紅血絲。他看到我,想過來跟我說話,我卻直接躲開了,走到律師身邊。
開庭時間到了,我們走進法庭。法官坐在審判席上,敲了敲法槌,宣布開庭。首先是雙方陳述訴求,我律師把我的訴求一條條說出來:要求離婚,要求陳峰返還擅自處分的夫妻共同財產(包括轉給林薇薇的三十五萬、購買奢侈品的十萬,以及林薇薇名下的學區房),要求賣房所得的錢大部分歸我。
陳峰的律師則替他辯解,說陳峰和林薇薇只是普通同事關系,轉給林薇薇的三十五萬是借款,不是贈與,學區房是林薇薇自己買的,跟陳峰沒關系,還說陳峰不是過錯方,財產應該平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