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下來的第十五天,我等到了下午六點,手機銀行還是沒收到任何轉賬提醒。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天,手指反復刷新頁面,可余額還是原來的數字。
我深吸一口氣,給李偉打了最后一次電話。聽筒里依舊是冰冷的“您撥打的用戶已關機”,王芳的電話也一樣打不通。我把手機扔在沙發上,心里的火一下子就冒了上來——他果然還是耍賴了。
張強下班進門,看到我坐在沙發上臉色鐵青,就知道情況不對。他換了鞋走過來,輕聲問:“李偉沒還錢?”
“電話都關機了,人都找不到了。”我聲音有點發顫,不是怕,是氣的,“法院都判了他還敢這樣,真當法律是擺設?”
張強皺著眉,拿出自己的手機也試了試,結果和我一樣。他罵了句“這混小子”,然后坐到我旁邊,語氣軟下來:“別氣了,我們明天一早就去找陳姐,申請強制執行。他不還,法院會幫我們要回來的。”
我點了點頭,心里稍微平靜了點。是啊,還有強制執行這條路,不能就這么算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沒送孩子去幼兒園,先把他送到我媽家。我媽知道這事,拉著我的手說:“別太著急,該是咱們的錢,跑不了。要是李偉敢賴,媽跟你一起去法院說去。”我笑著安慰她幾句,就和張強直奔陳姐的律所。
陳姐一看到我們,就猜到了結果:“是不是李偉沒還錢?”
“嗯,人都躲起來了,電話也不接。”我坐下說,“陳姐,我們現在就申請強制執行,不管怎么樣,都得把錢要回來。”
陳姐點了點頭,從抽屜里拿出強制執行申請書,一邊填一邊說:“你們放心,只要法院受理了,就會查李偉名下的財產。他有房子在,跑不了。我現在就幫你們準備材料,咱們現在就去法院提交。”
我們跟著陳姐去了法院,把申請書、判決書還有身份證復印件都交了上去。窗口的工作人員檢查完材料,說:“材料沒問題,我們會在七天內立案。立案后會分配執行法官,到時候法官會聯系你們了解情況。”
從法院出來,陽光有點刺眼,我卻覺得心里亮堂了點。至少現在,事情有了進展,不是之前那種叫天天不應的感覺了。
接下來的幾天,我每天都盯著手機,生怕錯過執行法官的電話。期間我又去了一次李偉家,敲門沒人應,鄰居說這幾天都沒看到他們夫妻倆,好像搬出去了。我心里更氣了,這是打算徹底躲到底啊。
第七天早上,終于有個陌生電話打進來,接通后是個沉穩的男聲:“請問是曉燕嗎?我是負責你這個案子的執行法官,姓張。我們約個時間見面,聊聊李偉的情況。”
我趕緊答應,約了當天下午在法院見面。掛了電話,我激動地跟張強說:“法官聯系我了!下午就去見面!”
下午,我和張強提前到了法院。張法官很快就來了,他拿出筆記本,開門見山地問:“你們知道李偉名下有什么財產嗎?比如房子、車子、銀行存款這些。”
我趕緊說:“他去年買了套房子,就在城東的陽光小區,是貸款買的,應該是他名下的。車子好像沒有,他上班都是騎電動車。存款的話,之前聽他說裝修花了不少,估計沒多少。”
張法官點點頭,在筆記本上記下來:“好,我知道了。我會先去查他的銀行賬戶,看看有沒有存款。要是存款不夠,就查封他那套房子。你們等我消息,有進展我會及時跟你們說。”
走出法院,我心里踏實多了。有法官幫忙調查,李偉就算想躲,他的房子總躲不了。
又過了三天,張法官給我打電話了:“曉燕,我們查了李偉的銀行賬戶,幾個賬戶加起來只有四千多塊,不夠還十萬。我已經出具了查封裁定,明天就去陽光小區查封他的房子,貼上封條。你要是有空,可以過來看看,也讓他知道我們是認真的。”
我趕緊說:“有空,我明天一定去。”
第二天早上,我和張強早早地到了陽光小區門口。沒過多久,張法官就帶著兩個工作人員來了,手里拿著查封裁定和封條。我們一起走到李偉家樓下,李偉家在12樓,電梯里還有鄰居問我們是干嘛的,我沒敢多說,只說有點事。
到了李偉家門口,張法官敲了敲門,沒人應。他跟工作人員對視一眼,說:“看來人不在,直接貼封條吧。”
工作人員拿出封條,貼在了大門上,又在旁邊貼了查封裁定,上面寫著“查封期間,不得擅自轉移、變賣、出租該房產”。紅色的封條貼在白色的門上,特別顯眼。我看著封條,心里五味雜陳——要是當初他好好還錢,也不至于走到這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