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管。你要是不讓她出來,我就闖進去了。”林薇說。她一邊說,一邊往里面闖。
我趕緊走了過去。“林薇,你想干什么?”我生氣地說。
“我想干什么?”林薇冷笑一聲,“我想讓你給我一個說法。你為什么不肯簽字?為什么不肯給張強補償?”
“這是我和張強之間的事情,跟你沒關系。”我說,“你趕緊走。不然,我就報警了。”
“你報警啊。我怕你啊。”林薇說,“我肚子里懷的是張強的孩子。我倒要看看,警察能把我怎么樣。”
周圍的同事都圍了過來,看著我們。我覺得很丟人。“林薇,你別在這里鬧了。我們出去談。”我說。
“出去談就出去談。”林薇說。
我帶著林薇走出了公司,來到了附近的一個公園。“你到底想怎么樣?”我問。
“我想讓你簽字。”林薇說,“給張強五十萬補償。存款一人一半。車子歸張強。不然,我就天天來你公司鬧。”
“我不會簽字的。”我說,“你要是再去公司鬧,我就起訴你。”
“你起訴啊。”林薇說,“我不怕。我肚子里有孩子,法院也不能把我怎么樣。”
我看著林薇,心里很無奈。我知道,對付這種人,只能用法律的武器。
我給律師打了一個電話,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她。律師說:“陳女士,林薇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了你的正常工作和生活。你可以起訴她,要求她停止騷擾,并賠償你的損失。”
“好。”我說,“我要起訴她。”
律師讓我收集林薇騷擾我的證據。我找了公司的監控錄像,還有同事的證言。我把這些證據整理好,發給了律師。
沒過多久,法院受理了案件,通知林薇應訴。林薇收到通知后,沒有再來公司鬧。我以為她害怕了。可沒想到,她竟然去了我父母家。
那天我接到了媽媽的電話,媽媽在電話里哭著說,林薇在我家大鬧了一場,還差點動手打她。我聽了之后,很生氣。我趕緊打車回了家。
回到家,看到家里一片狼藉。媽媽坐在沙發上哭,爸爸在一旁安慰她。我走到媽媽面前,抱住她。“媽,你沒事吧?”我問。
“我沒事。”媽媽說,“就是被那個女人氣到了。她太過分了。”
我看著爸爸,問:“林薇呢?”
“她走了。”爸爸說,“她鬧了一會兒,見我們不搭理她,就走了。她還說,要是你不簽字,她還會來。”
我心里很憤怒。林薇太過分了,竟然敢去我家鬧,還欺負我爸媽。我一定要讓她付出代價。
我給律師打了一個電話,讓她加快案件的進度。律師說,她會盡力的。
過了幾天,法院開庭審理了林薇騷擾我的案件。庭審中,我出示了林薇在公司鬧事和在我家鬧事的證據。林薇的律師試圖為她辯解,但證據確鑿,她的辯解顯得很無力。
最后,法院判決林薇停止對我的騷擾,并賠償我的精神損失。林薇沒有上訴,她按照法院的要求,再也沒有來騷擾我。
張強看到林薇受到了懲罰,也沒有再來找我。我終于可以徹底擺脫他們的糾纏,專心過自己的日子了。我知道,我的未來會越來越好。